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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4-05-06 14:07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40430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
来信时间: 2024-04-30 09:17
来信内容:
您好,老师。我是23年毕业生,毕业后在芜湖一家公司上班,签订了劳动。23年因为学校交了一年医保,故没有在公司交医保。但是其他几项社保是正常交的。但是因为23年职工医保没有缴,所以3000就业补贴无法通过审核。现在我有一个问题,我咨询了医保部门,我23年的职工医保只要在劳动合同范围内,都是可以补缴的。如果我补缴23年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医保,这个补贴申请可以通过审核吗?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4-05-06 14:0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皖人社秘〔2018〕38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容,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人可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向满足条件时就业单位纳税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如您有疑问,可与弋江区就业办联系咨询,号码:0553-422105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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