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4-03-20 15:37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403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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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2月份工资计算天数按什么执行 |
来信时间: | 2024-03-20 14:55 |
来信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2月份工资按21.75天计算日工资,还是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日工资,这个是否有相关文件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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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4-03-20 15:3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解答。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文件内容,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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