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4-03-19 16:00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4031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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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举报 |
来信标题: | 黑心劳务不给工资 |
来信时间: | 2024-03-19 13:15 |
来信内容: |
我是23年的毕业生,我在2023年11月份与安徽巨航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进入固信永泰工作,签订合同是18一小时。我1月25号离职,十二月份和一月份一共工作了461个小时,他们说我发薪日不在职只能给我15一小时。但是 十二月份和一月份的工资总共只给了我4500, 我本应该发 461*15
克扣掉我将近160个小时的工时。我找他们讲理,他们不理我,所有联系方式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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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4-03-19 16:0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所反映的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已责成经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该案件。经调查,用人单位主张您的工资已经支付完毕,并且提供了您在微信确认工资已经结清的证明;由于您认为未足额发放工资,但未提交有效证据材料,经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调未果,确认双方在工资方面存在较大争议。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2024年3月19日,经开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向您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您的诉求应通过劳动仲裁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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