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3-11-08 11:20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3110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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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咨询工伤事宜 |
来信时间: | 2023-11-08 05:16 |
来信内容: |
我今年4月份工作中受伤,导致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来被送往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并打了钢板,医生说一年后再取钢板。目前我在原单位上班,没有离职现在工伤认定书已下来了,我想问下,我受伤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是现在报还是等到二次手术做完一起报?另外我手术后已有半年了,且伤情也慢慢稳定了,我现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吗,如果做了劳动能力鉴定,那二次取钢板的费用还可以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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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3-11-08 11:2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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