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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3-07-10 16:30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30710004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目前企业女员工退休政策
来信时间: 2023-07-10 16:03
来信内容:
您好,请问目前对于芜湖的民营企业,是否有执行“女员工退休年龄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5周岁;在工人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0周岁”的政策?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3-07-10 16:3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安徽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管理规定》,女职工在管理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在工人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可以延期退休,延期退休时间以周岁计算,延期不超过55周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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