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3-07-10 16:30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3071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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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目前企业女员工退休政策 |
来信时间: | 2023-07-10 16:03 |
来信内容: |
您好,请问目前对于芜湖的民营企业,是否有执行“女员工退休年龄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5周岁;在工人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0周岁”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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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3-07-10 16:3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安徽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管理规定》,女职工在管理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在工人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可以延期退休,延期退休时间以周岁计算,延期不超过55周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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