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3-03-31 14:38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30327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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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实习期离职 |
来信时间: | 2023-03-27 15:34 |
来信内容: |
实习期间离职学校不受理,提交辞职报告不批,学校给我的回复是要按照学校自己的流程:每年七月中旬和一月中旬集中审批,请问学校的这一套流程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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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3-03-31 14:3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请您与芜湖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系,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方便我们查处案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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