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2-08-26 09:02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20825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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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企业社保补缴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2-08-25 20:40 |
来信内容: |
我妈妈去年(2021年,49岁)开始在酒店上班,缴纳社保(五险),到55岁退休企业会缴纳6年社保,我想咨询以下可不可以55岁后可以一次性补缴9年社保,达到缴纳年限满15年的要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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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2-08-26 09:0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芜人社发〔2013〕10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户籍从外地转入我市的城镇居民应按月缴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如仍有疑问,可与我局咨询服务热线0553-12333联系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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