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2-06-30 16:13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2063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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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举报 |
来信标题: | 拖欠兼职工资 |
来信时间: | 2022-06-30 14:02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工作人员,您好。我从今年五月起一直在武岳武道(鸠江区万春花园老乡鸡四楼)做兼职教练,6月27日,负责人向我提出解除非全日制工作关系。参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但该公司以“走账”为由,要求在下一个工资结算周期再行支付,后协商无果。本人由于近期准备外出务工,怕到时候出现问题更加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希望相关单位能够督促其尽快向我结清6月兼职工资。同时我在工作过程中了解到,该公司似乎并未依法给其他全职员工购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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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2-06-30 16:1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所反映的武岳武道拖欠工资的案件我局高度重视,已责成鸠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该案件。请您与鸠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方便我们查处案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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