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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2-01-26 09:54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20124004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重复缴纳
来信时间: 2022-01-24 19:30
来信内容:
本人户口所在地为湾沚区花桥镇,我于2015年进入芜湖某家工厂上班,工厂按规定给我们员工办理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我已经缴纳了六七年了,在我进入工厂的同时,我参加了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缴纳了六七年了,两个保险属于同步缴纳。我想咨询一下既然退休之后不能同时享受两份保险,我能不能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费,拿回我这六年交的钱,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材料?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2-01-26 09:5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您可以在城镇职工养保险退休前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具体可拔打0553-12333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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