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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0-06-23 09:28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00622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是否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来信时间: 2020-06-22 09:37
来信内容:
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是否享受《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芜人社秘〔2017〕353号)规定中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如果享受该补贴,应该属于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中的哪个级别。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0-06-23 09:2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申领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发证日期为准。
二、申领方式
1、在网络申请渠道尚未开通前,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企业所在地,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安徽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2、在网络申请渠道开通后,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向企业所在地,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三、申领地点:
镜湖区社保中心(长江中路51号)   3860835
鸠江区社保中心(万春西路,鸠江区检察院后面)   5968326
弋江区社保中心(花津南路12号)   4225711
三山区社保中心(三山区政府一楼)   3918031
开发区社保中心(开发区浦江路7号)   5841265、5842832
芜湖县社保支付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2567801
繁昌县社保待遇管理中心(繁昌县政务中心一楼大厅)   7878595
南陵县社保待遇管理中心(籍山西路与龙池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东二楼)   6823367、6823389
无为县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无城镇临湖路)   6399600

您可向您申领地的经办部门详细咨询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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