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18-10-29 15:05
来源:12333咨询中心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10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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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拖欠工资 |
来信时间: | 2018-10-27 23:18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贵局领导,
您好!
我是中集瑞江一名普工,叫王耀峰,因公司内部员工不和谐,我被迫离职,但是一直没有拿到工资,七月份的时候吧,然后又进入液灌事业部下领导的外包工作,九月份和十月份工资只给了我三千五百块钱,这与进入时老板承诺的我的完全不一样,老板电话15861346548。微信号wxid_kypxh4g86sek22。望贵局能为我主持公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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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12333咨询中心
   答复时间:2018-10-29 15:05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若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生劳动纠纷,您可向该单位参保所在地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咨询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 通过您的描述无法判断您单位所属区,特提供各区县监察部门电话,您可致电详询,市监察支队:3991329;镜湖区监察大队:3878503;弋江区监察大队:4225478;鸠江区监察大队:5938841;三山区监察大队:3918027;开发区监察大队:5965302;无为县监察大队:6611945;芜湖县监察大队:2567755;繁昌县监察大队:7878012;南陵县监察大队:6817958;无为县监察大队:6611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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