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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18-08-06 10:18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10598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员工停工有薪吗
来信时间: 2018-08-04 06:55
来信内容:
由于公司原因造成员工停工休息,这样我们员工还能拿到基本工资吗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12333咨询中心    答复时间:2018-08-06 10:18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根据《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4号
第二十七条非劳动者原因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1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在停工停产期间提供的有关劳动重新约定其工资标准,并按约定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严重影响,无法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0日,并书面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

发生劳务纠纷可向参保所在地人社局劳动监察投诉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如仍有疑问可致电芜湖市人社局咨询服务热线0553-12333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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