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18-07-11 17:54
来源:12333咨询中心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1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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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生育津贴 |
来信时间: | 2018-07-11 15:46 |
来信内容: |
你好。我想咨询下芜湖市生育津贴是什么标准?另外,五月份生的小孩,生育津贴分成几个月发放下来,到几月份可以发放完毕呢,在哪里可以查询到自己生育保险审核的进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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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12333咨询中心
   答复时间:2018-07-11 17:54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1、女职工在芜湖市连续参保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满1年,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参保后连续缴费不足1年的,从缴费次月起,仅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生育医疗费补贴顺产标准为1500元、剖腹产3000元。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此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以上年度全员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来计算平均值)详情由人社部门经办窗口具体审核 2、参保女职工应在分娩前,填写《芜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生育登记表》,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健康服务一卡通,到单位参保所属区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分娩备案手续(计生手术无需办理备案手续)。之后,在本地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实施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以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参保女职工持卡结算后,单位和个人均无需再前往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待遇申报手续,从办理出院结算手续的次月起,经办机构会将核算后的生育津贴,按月发放到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中3、生育待遇市里审批后会进行短信发送告知,发送后一般十个工作日左右到帐,如未到帐可能是社保卡金融功能未激活,请尽快办理激活手续。如仍有疑问可致电芜湖市人社局咨询服务热线0553-12333 、3991305联系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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