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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17-12-13 14:41 来源:12333咨询中心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58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企业员工心声
来信时间: 2017-12-02 02:16
来信内容:
领导好!我是芜湖市常瑞汽车部件公司一名员工,该公司基本上长期上夜班十小时至十一小时,该公司领导上夜班到时就转班员工不行,而且就开一个班,一个上市公司为了省钱员工要求上白班都不行。无奈只能向社会保障局反应。还工人一个合理工作时间。期盼政府给予解决。谢谢!!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12333咨询中心    答复时间:2017-12-13 14:41

答复意见: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至于工作时间是在白天还是在晚上,劳动法没有规定。
对于您反映的违法延长工作时间问题 ,可以直接向该单位所在地经开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依法处理
经开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联系电话:5965302
芜湖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联系电话:399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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