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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解锋等87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奖励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3-22 09:44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作者:事业科 浏览次数:

芜人社秘〔2021〕72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综合部,市直各单位: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26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芜人社秘〔2020〕94号)要求,决定给予解锋等87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奖励。

希望获记功奖励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以他们为榜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勇于担当,为建设“四个名城”芜湖,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大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9年芜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奖励名单

芜人社秘〔2021〕72号.pdf



 

 

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