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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徽省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2-25 10:11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的的通知》(皖就办〔2020〕5号)要求,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经信、财政、农业农村、教育、退役军人等部门,开展安徽省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安徽省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半亩家园(经营主体名称:南陵县青肆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安徽省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刘丹(经营主体名称:德邦大为(芜湖)农机有限公司)、葛进荣(经营主体名称:无为小熊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徐鹏(经营主体名称:芜湖一修电子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月25日-3月3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市人社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内容要真实具体。

电话:0553-3991158(驻局纪检监察组)

0553-3991141(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2021年2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