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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服务场所正常运行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3-20 15:31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作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确保疫情防控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工作同步开展,结合全疫情防控形势、企业复产复工要求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323日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区域及庭审区域恢复正常运行。现就恢复正常运行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其他仲裁活动参与人现场办理有关事项的,请配合市仲裁院所在大楼安保人员,主动扫描安康码出入,并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3℃)等症状的,请勿进入大楼可通过电话、传真联系所办事宜,并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请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和安排,自觉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

三、除必须现场办理有关事项或参加仲裁庭审外,请优先通过电话咨询;如需提交相关材料,请优先使用邮寄方式。

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仲裁服务场所消毒、人员分流、个防护、防止传染及卫生防疫等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与仲裁维权两不误。

五、当事人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咨询。

联系电话0553-3991168

    真:0553-3991173

通讯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C2座7楼

邮编:241000

 

 

 

        芜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