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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单位社保缴费及业务经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5 10:15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作者:社保中心 浏览次数:

各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要求,省市各相关部门正抓紧研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为确保政策落实,本月需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等参保单位2、3月份正常缴费计划进行调整,减免单位缴费部分,3月份涉及单位及职工缴费的社保业务将延迟(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其他业务仍可正常办理。

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