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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芜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064元 增速全省排名第一

发布日期:2020-03-26 11:01 来源:规划基金科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统计局安徽省调查队最新公布数据,2019年芜湖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064元,较上年增加3667元,增长9.6%,在全省十六个地市中,绝对值位列第三,低于马鞍山、合肥增速方面,芜湖居全省第首次超过合肥,高出全省平均增速0.5个百分点,较去年上升一个名次

数据显示,2019年芜湖城镇常住居民四项收入全面增长,增速呈现“一快三稳”特征,经营净收入呈两位数增长,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平稳增长;收入结构方面,经营净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提升,对收入增长的拉动力进一步增强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56.2%,比上年回落0.3个百分点,但仍占据可支配收入的“半壁江山”。

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差距缩小。统计显示,高收入组和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从上年的4.81:1下降到4.17:1,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市平均水平比值从0.44提高到0.48,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市平均水平比值从2.12下降到2.00,城镇常住居民内部收入差距在缩小。

国家统计局芜湖调查队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去年芜湖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是多方面原因构成的。首先,全市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芜湖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8.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9%。其次,自2019年5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了企业效益。再次,去年出台《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实施意见》,每年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户,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符合规定的个人给予社保补贴与职业培训补贴。最后,去年市区及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提标,并启动联动机制,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完善求助体系,提高低收入群体、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