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1-07-23 10:49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1072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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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
来信时间: | 2021-07-22 16:14 |
来信内容: |
您哈,请问一下,审批表中填写的工作经历要求有相关支撑材料,要劳动合同+离职证明,我有劳动合同与原单位开具的电子版的离职证明,同时社保缴费清单与离职证明的时间也是对应的上的。
单位不再二次开具纸质版盖鲜章的离职证明,电子版离职(有单位的电子章)证明应该也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的吧?
辛苦解答,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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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1-07-23 10:4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详情可直接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了解:0553-399114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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