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部门信箱
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1-07-23 10:49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10722003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来信时间: 2021-07-22 16:14
来信内容:
您哈,请问一下,审批表中填写的工作经历要求有相关支撑材料,要劳动合同+离职证明,我有劳动合同与原单位开具的电子版的离职证明,同时社保缴费清单与离职证明的时间也是对应的上的。 单位不再二次开具纸质版盖鲜章的离职证明,电子版离职(有单位的电子章)证明应该也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的吧? 辛苦解答,盼回复。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1-07-23 10:4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详情可直接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了解:0553-399114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用户满意度评价
查询密码:
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