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0-03-30 09:32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00328001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0-03-28 19:28 |
来信内容: |
本人14年本科毕业,社保缴纳时间为14年8月-15年3月,16年4月-至今,均在芜湖市就业,期间社保断缴1年时间,但第二份工作社保已经连续缴纳满3年,请问是否符合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条件?
|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0-03-30 09:3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吸纳引进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16】170号文第一条规定:补贴对象为:自2013年起,应届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
根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吸纳引进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16】170号文申请材料规定申请人须提交:
如仍有疑问可致电芜湖人社客服热线:0553-12333或手机关注“芜湖人社”微信公众号咨询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
用户满意度评价
不满意